学联发〔2021〕1号
各学院: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基层是高校毕业生拓展就业的重要渠道和成长成才的重要平台,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和《兵团关于启动2021年兵团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月的通知》精神,落实《石河子大学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部署,经研究决定开举办“石河子大学2021年基层就业服务月暨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活动(以下简称服务月)。现将活动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奋斗百年路 启航在基层
二、活动时间
2021年4-5月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及承办单位
指导单位:兵团教育局
主办单位:石河子大学
承办单位:学工部、研工部、宣传部、校团委、各学院
(二)领导小组
为保证本次活动顺利开展,成立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叶含春
副组长:张继珍 王生年
成 员: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院领导
四、活动内容
(一)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开通“2021年基层就业服务月暨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活动”专栏网页,线上线下渠道广泛宣传。各学院要利用班会团课、就业动员会、宣传橱窗、网站专栏、新媒体平台等多途径进行宣传,解读国家、地方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帮助毕业生知晓政策、用好政策。组建“就业指导专家宣讲团”,与“明德课堂面对面”联动,赴学院举办系列专题讲座,引导毕业生把个人理想融入国家和民族事业当中,抓住发展的重大机遇。(承办单位:学工部、研工部、宣传部、各学院)
(二)就业创业典型挖掘。选树推广就业创业工作典型,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案例征集,发掘毕业生就业创业中涌现出的优秀典型,尤其是基层就业毕业生风采。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要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主动邀请优秀校友返校,通过讲座、座谈、线上分享等形式讲述就业创业感悟历程,发挥就业创业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承办单位:学工部、研工部、宣传部、各学院)
(三)基层就业能力提升。举办基层就业讲座,明确基层就业成长路径,激发毕业生基层就业意识。联合知名培训机构,根据学院毕业生需求提供定制服务,开展免费基层项目培训服务,全面提升基层就业能力提升。(承办单位: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各学院、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协会)
(四)基层就业市场拓展。积极拓宽基层就业渠道,主动邀请基层单位参加“千校万岗”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做好校园招聘服务工作,搭建好双选平台,积极推荐毕业生基层就业。做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宣传、组织、审核、推荐等工作,引导毕业生围绕城乡基层社区各类服务需求就业创业,为基层输送优秀毕业生。(承办单位: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各学院)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对基层就业服务月活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紧密结合“奋斗百年路,启航在基层”活动主题,大力宣传,启动学院服务月活动,努力在大学生中营造就业创业良好舆论氛围、到“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美好憧憬,提升服务月活动的参与度、覆盖面和实效性。
(二)创新活动形式。各学院将服务月活动和日常就业工作相结合,合理统筹各项工作安排,创新工作思路。充分发挥辅导员、专业教师和班主任的作用,根据学院学科专业特点,开展贴近在校生和毕业生需求,针对性强的服务活动。
(三)及时报送总结。各学院要按要求扎实开展活动,并于5月25日前将学院服务月活动总结(含活动方案、活动图片等,突出活动特色和数据)分别报送学工部就业办公室、研工部教育管理办公室。学校将把服务月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作为对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考核的重要指标,并予以宣传表彰。
中共石河子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中共石河子大学委员会研究生工作部
中共石河子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共青团石河子大学委员会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