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办:
为做好2019及2020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金和贷款代偿金的申请与发放工作,请学院与毕业生或毕业生就业的基层单位联系,确认毕业生当前在职在岗情况,填报并递交相关材料,并于2021年6月15日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我校2019及2020年申请并获得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资格的毕业生。
二、学院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的材料
1.基层就业学生填写的《石河子大学基层就业代偿资助学生在职在岗情况调查表》2份(见附件1);
2.学生单位内部因工作需要出现调动、提拔、换岗等情况但工作地点仍满足基层就业条件的学生,还需要开具《工作变动情况说明》2份(见附件2)。工作性质和工作地点未发生变动的学生无需填写此表;
3.经学院调查确认的《基层就业离职离岗学生名单》(见附件3),同时附学生本人或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离岗证明(附件4);
4.银行卡信息变动请填附件5,未发生变动的学生无需填写此表;
5.递交基层就业代偿资助在职在岗调查工作文字总结1份,总结中应说明本次调查的在职在岗人数,离职离岗人数以及对在职在岗调查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三、注意事项
1.在职在岗调查工作关系到基层就业大学生的补偿代偿金能否顺利发放,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与学生本人或者学生就业的基层单位联系,做好在职在岗调查工作;
2.对于离职离岗的贷款代偿毕业生,请学院通知学生本人按时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3.基层就业在职在岗调查工作应严肃认真,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收回补偿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本科生材料由各学院汇总统一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研究生材料交至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汇总再统一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石河子大学基层就业代偿资助学生在职在岗调查表.doc
附件2:工作变动情况说明.doc
附件3:基层就业离职离岗学生名单.doc
附件4:毕业生申请取消基层就业代偿补偿申请书(离岗学生填写).doc
附件5:银行卡信息变动表.doc
附件6:研究生负责资助老师联系表.docx
石河子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5月24日